海关编码

目录 > 第13类 - 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;陶瓷产品;玻璃及其制品 > 第70章 - 玻璃及其制品 >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,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,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
基本信息
商品编码 7019632010
商品名称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,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,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
计量单位 千克
编码状态 正常
更新时间 2023-01-04
税率信息
出口税率 0%
出口退税税率 13%
增值税率 13%
最惠国税率 10%
进口普通税率 40%
消费税率 0%
协定税率
国家 税率
智利 0%
巴基斯坦 4.2%
新西兰 0%
秘鲁 0%
哥斯达黎加 0%
瑞士 1.2%
冰岛 0%
澳大利亚 0%
格鲁吉亚 0%
毛里求斯 0%
RCEP税率
国家 税率
澳大利亚 5%
文莱 5%
柬埔寨 5%
老挝 5%
马来西亚 5%
新西兰 5%
新加坡 5%
泰国 5%
越南 5%
申报要素
序号 名称
1 品牌类型
2 出口享惠情况
3 材质(玻璃纤维制)
4 织造方法(机织)
5 纱线类型(细纱等)
6 幅宽
7 每平方米克重
8 单纱细度
9 标称厚度
10 GTIN
11 CAS
12 其他
监管条件
编码 名称
3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
所属章节
第13类 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;陶瓷产品;玻璃及其制品
70 玻璃及其制品
7019 玻璃纤维(包括玻璃棉)及其制品(例如,玻璃纤维纱线及其织物):
CIQ代码(13位海关编码)
编码 名词
7019632010999 两用物项管制的玻璃纤维制宽度超过30厘米的长丝平纹织物,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10克,单根纱线细度不超过22特克斯(比模量≥3.18×10^6m,以及比抗拉强度≥7.62×10^4m,机械结合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