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。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和解答,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。
危险化学品: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
危险货物:指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蚀、放射性等危险特性,在运输、储存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处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。
危险化学品仅包含化学物质,而危险货物包含物质和物品,两者均对包装有特殊要求。部分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,例如锂电池、蓄电池、火柴、汽车安全气囊等。相反,部分危险化学品也不属于危险货物,例如硼酸。
“危包证”是包装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的《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和包装使用鉴定合格后出具的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的俗称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:
出口的危险货物以及出口的危险化学品(如果它们属于危险货物)都需要办理“危包证”。
申报范围:我国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列明的危险化学品。
申报要点:
HS编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商品:但不属于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》且无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商品,不需要申请电子底账。
进口货物不在《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年版)》中的“危险化学品目录”范围内:但符合该《目录》(2015年版)中“说明”的要求,需按海关总署2020年129号公告要求实施检验。
根据联合国TDG的规定,锂电池是否需要“危包证”取决于其容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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